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胸痛中心

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卒中中心

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创伤中心

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昌宁县人民医院

昌宁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搜 索

0875-7120100

24小时咨询热线

信息公开

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用工作服、包布敷料及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9

点击数:72 次

image.png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LC-2026-84;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用工作服、包布敷料及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完整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单价预算,总预算金额:172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预算单价及总预算金额详见采购物品清单。

6.采购需求:为保障我院日常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结合各科室医用工作服、包布敷料及床上用品实际使用需求,现需采购医用工作服、包布敷料及床上用品。

7.供货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因材料、工艺、制造等原因出现缩水超标、褪色、起球、破损、开线、静电性能不达标、尺寸不符、布料性能不符合技术参数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9.质量要求: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10.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及预算总金额。报价须包含检验检测报告费、材料费用、加工制造费、包装运输费用、技术服务费、管理费、税费与利润、不可预见费、售后服务费、相关标的采购、运输、包装、装卸等全过程验收费用。

11.验收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

12.合同履行期限:按医院需求供应,供应期限为一年。

13.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于采购合同中约定。

14.款项结算:各类产品全年使用量为暂估量,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医院需求按计划供应,最终按一年实际供应量据实结算,但全年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预算。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谈判申请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开标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谈判的谈判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竞争性谈判申请。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30至17:30。

2.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518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D29号)。

3.方式:谈判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件、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与的项目名称)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91528548@qq.com),或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0.00元。

注:申请人须按上述方式、流程办理完成后才算有效响应,否则视为其响应无效。

4.采购文件发送: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按上述流程完成报名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将由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报名登记邮箱(也可由谈判申请人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518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D29号)。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518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D29号)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谈判申请人须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材料:在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符合谈判文件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材料须同时包括:

4.1电子响应文件(U盘储存):已签字盖章的PDF一份和Word原稿一份(无需签字盖章),U盘上须注明xxx谈判申请单位xxx项目电子响应文件;

4.2纸质文件(壹正壹副)一套,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4.3其他需要携带的核验资料(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1.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开启地点: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518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D29号)。

七、获取文件期限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交纳谈判保证金。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指定唯一交纳账户如下:

image.png

3.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4、其他说明

4.1供应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4.2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材料均不予退还。

5、监督部门及电话:/。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46号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875-712028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518号,好人家建材城四楼D29号

联系方式:0875-2162366、0875-8616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皇甫斌跃

电  话:0875-2162366、0875-8616366

邮箱:791528548@qq.com


友情链接:

昌宁县人民医院

服务号

昌宁县人民医院

订阅号

0875-7120100

24小时咨询热线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医院地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昌宁县人民医院 滇ICP备2021008651号-2 滇公网安备53052402000057号

技术支持:川海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