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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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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9
点击数:74 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6-119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第一年):30.00万元。
5.最高限价(第一年):30.00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1家第三方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机构,根据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要求对昌宁县人民医院新建2座污水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和传染楼污水处理站)及相关区域采用驻场运维服务的模式开展污水处理站基础设施、设备运维管理服务(含单次单个配件单价在3000 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采购和更换)、药剂与耗材管理服务、危废(水处理污泥、化学性废物)管理服务、环保合规管理服务等。
6.2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4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磋商报价总价,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开展各项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工作费、单次单个配件单价在3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采购费和更换服务费,以及为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必需的项目管理费、人工费、差旅费,必需的税、费(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所必须的相关费用)、风险等所有费用,以上各项费用应核算到各类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报价中,无需单列。
6.5付款方式:采购人分年度并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合同价款。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文件和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在成交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各类安全事故、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下一年的项目服务合同。若因成交人发生违法违纪、各类安全事故、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等问题或经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交后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分包,请提供书面承诺。
3.2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 2026年10月26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4.售价:¥0.0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昌宁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人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5-712028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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