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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平板(微型电脑)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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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4
点击数:25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平板(微型电脑)采购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请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平板(微型电脑)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单价:2600.00元/台,总预算2600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平板(微型电脑)10台
2.产品技术参数标准及要求:屏幕尺寸≧12英寸、存储容量:内存≧8GB;存储≧256GB、支持Wi-Fi7、支持蓝牙、摄像头:前置摄像头≧5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800万像素、CPU处理器:>8核,至少4个单核最高主频>2.4GHz。
3.供货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46号)。
4.产品质保期:十二个月。
(五)报价要求:产品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超过预算总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保险、税费(不可预见费用)及货物退换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采购的产品交付验收至产品质保期结束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成时合同随即终止。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2.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营业执照》;
3.须满足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
4.须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为纸质版材料(正、副各一本),应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企业公章。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询价申请人除按以上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
2.提供本公告第二条: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应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询价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4.询价申请人报价填写。
平板(微型电脑)报价一览表

6.提交地点及方式:提交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总务科(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46号)。提交方式: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应由专人或邮寄送达至昌宁县人民医院总务科,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询价申请人。
四、询价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购按我院采购内控制度执行,将抽取3名以上(抽取数均为单数)询价评审专家组成院内询价评审小组,询价评审小组在询价申请人中完成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询价申请人最终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
六、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媒体
1.公告发布期限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9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昌宁县人民医院公开网站发布。
3.询价申请人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上述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46号
联系方式:0875-7121615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穆老师 罗老师
电 话:0875-71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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