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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感染性疾病科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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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0
点击数:10 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74号》《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试行)〉的通知》(昌卫健发〔2024〕70号)、《昌宁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管理内控制度》(昌卫健发〔2025〕167号)要求,我单位(昌宁县人民医院)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感染性疾病科改造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感染性疾病科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预算:¥94649.37元。
4.最高限价:¥92522.68元。
5.1 项目概况,为便利日常使用及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昌宁县人民医院现需对新院区感染性疾病楼中的照明系统、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灯安装、感应式龙头供电以及楼顶水箱等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
5.2 项目采购内容,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感染性疾病科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附属工程施工、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验收、质量保修等。
5.3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的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业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4 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田园镇(山水田苑以南、滨河西路以西)。
5.5 现场踏勘,拟询价申请人报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询价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工程实施地点。
5.6 承包方式,总包,交钥匙工程,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5.7 合同价确定,执行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若采购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变更,则总价保持不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改变导致原工程范围发生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成交人成交价;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成交人成交总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5.8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询价申请人须按询价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询价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询价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询价申请将被拒绝。
4. 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询价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医技楼总务科(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46号)。
3.方式:请询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等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等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昌宁县人民医医技楼五楼总务科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免费获取询价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四、询价回函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询价回函文件密封后,询价申请人应安排专人送达或邮寄至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46号),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份数:申请人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询价回函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全套文件一同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党员活动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询价公告发布媒体:昌宁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nxrmyy.com.cn/ 。
2.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或询价文件如有变更,将在昌宁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875-7121615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46号
九、监督
本次询价全程由医院纪检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