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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生活垃圾房建设及传染楼屋顶、人行横道栏杆零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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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6

点击数:32 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74号》、《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试行)>的通知》(昌卫健发〔2024〕70号)要求,我单位(昌宁县人民医院)现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生活垃圾房建设及传染楼屋顶、人行横道栏杆零星改造工程施工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生活垃圾房建设及传染楼屋顶、人行横道栏杆零星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75832.13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概况:迁建项目工程新院区院施工已完成,因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功能不齐,未建设生活垃圾房;传染楼楼顶未封闭导致雨季渗水,楼层吊顶上有强电、消防、监控等弱电桥架,医院投入使用后的存在安全隐患;结合实际使用需求,需新建生活垃圾房、对传染楼屋顶进行封闭,在人行出入口加装栏杆。

4.2项目采购内容: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生活垃圾房建设及传染楼屋顶、人行横道栏杆零星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附属工程施工、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验收、质量保修等。

4.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的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4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田园镇(山水田苑以南、滨河西路以西)。

4.5现场踏勘:拟磋商申请人报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工程实施地点。

4.6承包方式:总包,交钥匙工程,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4.7合同价确定:执行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若采购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变更则总价保持不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改变导致原工程范围发生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成交人成交价,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成交人成交总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4.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包含装饰装修施工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87日至 2025813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1130分,下午14时30分1730分(北京时间),此时段内节假日不休。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磋商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的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昌宁县人民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过时不予受理。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5818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五、开启

1.时间: 2025818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党员活动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情况昌宁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88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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