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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环境(监)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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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2

点击数:65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环境(监)检测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请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服务商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环境(监)检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年,两年环境(监)检测服务期,总价:柒万贰仟圆整72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环境监(检)测服务项目包含特定环境检测、污水排放(监)检测、污水站周边环境的废气检测、所涉及检测的报告出具,以及环境监(检)测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采样往返的交通费;()检测项目内容需符合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方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相关事宜。

2.(监)检测服务采购(监)检测项目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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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要求:环境(监)检测服务采购报价:不得超过年度预算价,超过年度预算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实施所有(监)检测项目内容:特定环境检测、污水排放(监)检测、污水站周边环境的废气检测、所涉及检测的报告出具,以及环境监(检)测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采样往返的交通费;(监)检测项目内容需符合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方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相关事宜等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环境(监)检测服务项目采购为两年服务期限,合按一年一签订,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将对服务企业开展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为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因服务企业发生违规、违纪、重大失责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资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2申请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3.申请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包含本次采购所涉及的环境检验项目,请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的资质认定范围所覆盖本次采购所涉及的环境检验项目应满足80%,不能满足(监)检测部分的(监)检测项目(不得超过20%)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代为完成,但需提供委托第三方(监)检测的协议书(复印件)及第三方有(监)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服务企业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服务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成交,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整体转包,分包(监)检测项目不得超过20%(提供承诺书)

三、其它要求

1.若成交,服务企业应按规定期限完成实地采样,定期完成(监)检测工作,及时出具有效的(监)检测报告;

2.服务企业在完成实地采样往返途中及开展(监)检测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服务企业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为纸质版材料(正、副各一本),应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企业公章。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询价申请人除按以上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提供本公告第二条: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应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监)检测具体服务方案;

4.询价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6.询价申请人报价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放置于询价响应文件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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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交地点方式: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总务科(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提交方式: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应由专人或邮寄送达至昌宁县人民医院总务科,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申请人。

五、询价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购按我院采购内控制度执行,将抽取3名以上(抽取数均为单数)询价评审专家组成院内询价评审小组,询价评审小组在询价申请人中完成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询价申请人最终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

六、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媒体

1.公告发布期限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昌宁县人民医院公开网站发布。

3.询价申请人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上述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100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穆老师  罗老师

电   话:0875-71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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