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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 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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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1
点击数:79 次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提高诊疗质量和诊疗水平,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现需购置中耳分析仪一台。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试行)>的通知》(昌卫健发〔2024〕70号)、《昌宁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昌医发〔2024〕96号)等要求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预算:¥198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
4.2报价要求:谈判价格须包含本次采购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4.3售后服务:为保障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受邀单位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提供至少36个月免费质保期(7*24小时),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人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成交人负责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5.交货安装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拟定。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历天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证件(涉及医疗器械的请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谈判申请人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记录的谈判将被拒绝。
6.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26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设备科办公室(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3.方式: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的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设备科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发送至cnxrmyysbk@163.com邮箱,医院将通过电子邮箱向谈判申请人发送谈判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设备科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份数:谈判申请人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昌宁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nxrmyy.com.cn/。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昌宁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5-7120289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九、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检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昌宁县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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