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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显微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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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1
点击数:69 次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提高诊疗质量和诊疗水平,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现需购置显微镜一台。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试行)>的通知》(昌卫健发〔2024〕70号)、《昌宁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昌宁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昌医发〔2024〕96号)等要求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显微镜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预算:¥7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
4.1.1设备
4.2询价报价要求:询价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仪器设备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4.3技术参数要求
(1)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在电源 220V(10%)/50Hz、气温摄氏-5℃~40℃和相对湿度 85%的环境条件下运行。
(2)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或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 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矫正系统,齐焦距离必须为国际标准45mm。
(4) 载物台:钢丝传动,无齿条结构 。尺寸≤120 x 132mm;行程为≥76mm(X)x 30mm(Y)
(5)调焦机构:有粗调限位,可以进行张力调节,避免标本或物镜的损伤。
(6)聚光镜:带有孔径光阑的阿贝聚光镜,N.A. 1.25,带有蓝色滤色片
(7)照明系统:≥20000小时寿命LED光源
(8)双目观察筒:瞳距调整范围48-75mm,倾斜角度≤ 30°,带屈光度调节,360°可
旋转,铰链式,眼点高度≥432.9 mm,视场数≥20
(9) 目镜:10X,带眼罩,视场数≥20
(10) 物镜转盘:与显微镜机身固定的内旋式4 孔物镜转盘,便于放置标本等操作。
(11)物镜:平场消色差物镜 4X(N.A.≥0.1 W.D≥27)、10X(N.A.≥0.25 W.D≥8)、
40X(N.A.≥0.65 W.D≥0.6)、100X(N.A.≥1.25 W.D≥0.12)
(12) 防霉装置:在双目观察筒、目镜、物镜都做了防霉处理
(13)所采用光学元件均为环保无铅玻璃
(14)基本配置: 生物显微镜主机1套 、透射明场照明系统1套 、平场消色差物镜 4X—100X(4 个)1 套 、必配的附件、配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镜油
4.4售后服务:为保障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受邀单位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提供至少12个月的上门免费质保期(7×24)上门服务及原厂部件和保修以及产品使用技术咨询解答相关事项,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成交单位负责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需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5.交货安装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
6.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证件(涉及医疗器械的请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申请人在询价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
6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三、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 2024年03月26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设备科办公室(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 7 号)。
3.方式:请询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的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设备科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免费获取询价文件。同时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发送至 cnxrmyysbk@163.com 邮箱,医院将通过电子邮箱向谈判申请人发送询价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四、询价回函文件及报价要求:
1.询价回函文件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3.回函单位的报价一经询价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即凡询价回函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及受邀单位为完成本项目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询价报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中。当合同实施时,受邀单位没有填入的项目和预算,毫无例外地认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结算时不予补给。受邀单位一旦成交,成交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回函单位必须按照询价回函文件格式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5.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报价清单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6.询价回函文件份数:纸质询价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7.询价回函文件密封递交,受邀单位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包件中,在封口处加盖受邀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
(1)采购项目名称;
(2)受邀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3)注明“ 询价时间截止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8.询价回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询价回函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15时00分。
(2)递交询价回函文件地点: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询价申请人应安排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至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逾期送达询价响应文件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成交原则
1.采购方按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
2.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两类产品的报价均为最低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受邀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的则根据售后服务(质保期)等服务情况择优选择。该受邀单位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该受邀单位的询价回函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询价小组对各受邀单位的询价回函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报价处理:
(1)受邀单位所提交的询价回函文件存在不符合本邀请函中资格要求。
(2)受邀单位所提交的询价回函文件没有满足询价回函文件构成要求的。
(3)受邀单位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清单或询价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4)受邀单位拟供产品中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出现任何负偏离的。
(5)受邀单位所承诺的交货安装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采购要求。
(6)受邀单位所提交的询价回函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昌宁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nxrmyy.com.cn/。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昌宁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八、签订合同
由评审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进行联系并协商签署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5-7120289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十、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检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昌宁县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