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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液氧站托管及特种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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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1

点击数:1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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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医院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安全风险,有效保障设备运行效率。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昌宁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度》要求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液氧站托管及特种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预算:¥16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

4.1.1 液氧站托管服务。

4.1.2 医院特种设备(电梯除外)维保服务。

4.2报价要求:谈判价格须包含满足本次服务采购所需的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用、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4.3服务质量:为保障服务质量,受邀单位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人维修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两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若因服务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对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5.服务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

6.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

3.谈判申请人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记录的谈判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0821日至20240823(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后勤科办公室(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3.方式: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的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后勤科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医院将通过电子邮箱向谈判申请人发送谈判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0826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后勤科办公室(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份数:谈判申请人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全套谈判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五、开启

1.时间:20240826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后勤科办公室(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昌宁县人民医院官网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昌宁县人民医院官网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5-7121615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

、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检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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