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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眼科门诊、体检中心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6
点击数:174 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眼科门诊、体检中心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 52288.34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概况: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提升患者就医感受,结合医院的总体布局和规划,满足眼科门诊、体检中心的业务用房和使用功能要求,根据科室申请,拟在老院区职工周转楼一楼(原眼镜店、后勤科办公室)进行眼科门诊、体检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64㎡。
4.2项目采购内容:昌宁县人民医院眼科门诊、体检中心改造工程的所有工作,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具体内容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质量保修期:二年。
4.4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院内。
4.5现场踏勘:拟磋商申请人报名后可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4.6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4.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建设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 2024年08月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此时段内节假日不休。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磋商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的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昌宁县人民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过时不予受理。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1.截止时间: 2024年8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项目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1.时间: 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党员活动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情况:昌宁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100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13987513336